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生出国(境)学习交流 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鼓励学院学生出国(境)学习交流,进一步推动学院国际化进程,根据《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出国(境)学习交流资助办法(试行)》(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﹝2023﹞99号),决定开展2024年秋季学生出国(境)学习交流资助申请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四类国(境)外学习交流经历的学生:
A类:
1.学分互认项目(“2+2”、“3+1”等形式);
2.交流生(访问生、交换生)项目;
3.短期研学项目。
B类:
1.获得国(境)外院校和机构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2024届毕业生;
2.在国(境)外院校和机构成功注册入学的2024届毕业生。
注:不含已资助项目费的项目,如国家公派等。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,身心
健康,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;
(二)综合素质良好,平均学分绩点2.2(含)以上。
三、资助范围及标准
四、申请程序
1.个人申请
属于A类申请对象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,请填写《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出(境)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(A类)》(附件1),并提交在校期间中文成绩单、结业证书、项目总结报告(附件2)等佐证材料,电子版以“2024年秋季资助(A类)-班级-姓名”命名并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,纸质版材料送至所在学院;
属于B类申请对象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,请填写《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出(境)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(B类)》(附件3),并提交在校期间中文成绩单、国(境)外院校和机构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、护照个人信息页、签证页、出境盖章信息页及学费等相关证明或票据(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),电子版以“2024年秋季资助(B类)-班级-姓名”命名并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,纸质版材料送至所在学院。
2.各学院初审
各学院对照申请对象和条件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认真做好资助金的初审工作。根据学生递交的纸质材料进行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,将学生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310,电子版以“2024年秋季资助(A类或B类)-学院”命名并压缩发送至zjycinternational@zjyc.edu.cn。
3.国际合作与交流部(港澳台办公室)复审、汇总
国际合作与交流部(港澳台办公室)根据各学院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汇总名单。
4.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终审
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终审,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公示。
五、其他说明
1.获国(境)外院校和机构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学生,一个学历阶段内申请资助仅限一次;
2.其他项目一个学历阶段内申请资助不超过两次。同类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同渠道资助。
3.学生申请截止时间:11月1日
4.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:11月5日
5.各学院联络人联系方式:
6.关于资助相关事宜,可咨询:
电话:0575-87760099(黄老师)
地址:行政楼310
附件:
1.《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出(境)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(A类)》
2.《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赴国(境)外学习交流总结报告格式文本》
3.《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出(境)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(B类)》
国际合作与交流部(港澳台办公室)
2024年10月8日
- 附件【附件3. 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出国(境)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(B类) .docx】
- 附件【附件1. 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出国(境)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(A类) .docx】
- 附件【附件2. 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赴国(境)外学习交流总结报告格式文本.docx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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