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委关于开展2011-2012学年第一学期团员“推优入党”工作的通知
各团总支、团支部:
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(以下简称“推优入党”),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。为培养优秀团员,不断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,提高学生团员素质,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,根据校团委《关于开展2011-2012学年第一学期团员“推优入党”工作的通知》(浙农林大团〔2011〕11号)文件精神,结合金沙官网实际情况,院团委决定开展天目学院2011-2012学年第一学期团员“推优入党”工作,现将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对象的条件
推荐对象要求是政治立场坚定,学习勤奋,工作积极,表现突出,志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优秀团员。
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立场坚定,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;
(二)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学习成绩优秀,在班级名列前茅;
(三)踊跃参加团组织的各项工作或活动,表现突出、成绩显著;
(四)作风正派,团结同学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。
二、“推优入党”工作的基本程序
(一)名额分配
“推优入党”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,名额占各系总人数的7%(含系级团学组织“推优入党”名额),并将名额分配到各个团支部;院级团学组织“推优入党”名额采用相同比例。
(二)具体程序
“推优入党”工作的具体程序如下:
1.本次“推优入党”工作采用民主评议的方式,即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评议推荐,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。院、系级团学组织由相应负责人召开会议评议推荐;
2.经各团总支审核,报同级党组织酝酿讨论;
3.经讨论通过后,由被推荐人认真填写团员入党推荐表(附件3),并报送所属团总支或院、系级团组织组织部;
4.各团总支审核并签署意见,报院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,其中一份留团总支存档,一份送推荐对象所在系的学生党组织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,推荐对象所在的党组织接到推荐材料后,要及时作进一步的考核和考察,列入培养计划,对确已具备党员条件者应及时列入发展计划。
5.各团总支于
附件:1.团员入党推荐表
2.团员入党推优汇总表
3.团员入党推荐表填写说明
二○○一一年十一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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