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委关于开展2011-2012学年第一学期团员“推优入党”工作的通知

【来源:  编辑:  时间:2011-11-07  浏览:

各团总支、团支部:

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(以下简称推优入党),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。为培养优秀团员,不断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,提高学生团员素质,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,根据校团委《关于开展2011-2012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》(浙农林大团〔201111号)文件精神,结合金沙官网实际情况,院团委决定开展天目学院2011-2012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,现将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对象的条件

推荐对象要求是政治立场坚定,学习勤奋,工作积极,表现突出,志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优秀团员。

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立场坚定,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;

(二)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学习成绩优秀,在班级名列前茅;

(三)踊跃参加团组织的各项工作或活动,表现突出、成绩显著;

(四)作风正派,团结同学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。

二、推优入党工作的基本程序

(一)名额分配

推优入党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,名额占各系总人数的7%(含系级团学组织推优入党名额),并将名额分配到各个团支部;院级团学组织推优入党名额采用相同比例。

(二)具体程序

推优入党工作的具体程序如下:

1.本次推优入党工作采用民主评议的方式,即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评议推荐,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。院、系级团学组织由相应负责人召开会议评议推荐;

2.经各团总支审核,报同级党组织酝酿讨论;

3.经讨论通过后,由被推荐人认真填写团员入党推荐表(附件3),并报送所属团总支或院、系级团组织组织部;

4.各团总支审核并签署意见,报院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,其中一份留团总支存档,一份送推荐对象所在系的学生党组织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,推荐对象所在的党组织接到推荐材料后,要及时作进一步的考核和考察,列入培养计划,对确已具备党员条件者应及时列入发展计划。

5.各团总支于118之前把团员入党推荐表(附件1)和团员入党推优汇总表(附件2)交到院团委组织部。

附件:1.团员入党推荐表

   2.团员入党推优汇总表

3.团员入党推荐表填写说明

           二○○一一年十一月二日

团员入党推荐表.doc

推优入党汇总表.xls

团员入党推荐表填写说明.doc

上一条:学院分党校关于第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组织成立天目学院教职工球类运动俱乐部的通知

关闭

Copyright @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(中国)有限公司-BinG百科 All right reserved.     浙ICP备15003512号-1

中国浙江诸暨市浦阳路77号 邮编:3118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