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工部关于做好2010-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【来源:  编辑:  时间:2011-10-24  浏览:

各系,各有关部门:

根据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《关于分配2011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》,现对做好金沙官网2010-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基本条件

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金沙官网在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学生。同一学年内,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。申请基本条件如下: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未受过学校警告(含)以上处分;

3.热爱集体,团结友爱,诚实守信,自强自立,学习勤奋,上学年非课程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合格等级,且有2项以上为“优秀”或“有”;

4.学习成绩优秀,上学年平均分绩点在2.5(含)以上,且无不及格课程;

5.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若获得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校长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奖学金,奖学金取最高额,荣誉兼得;

6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为金沙官网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二、奖励名额及标准

全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131名,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;各系奖励的名额如下:

系名称

励志奖学金()

生物系

15

工程系

23

园林系

24

经管系

43

人文系

26

合计

131

三、申报程序及要求

1. 各系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,确保所有在校学生人人知晓申请时间、条件与评审程序;

2.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(附件1);各系负责评选、初审和公示等工作;学院负责复审各系上报材料,复审通过后报学校;

3.各系在确定奖学金名单之前,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充分考虑该生日常表现、受资助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,做到统筹兼顾,重点突出。

四、材料上报要求

1.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(电子与纸质同时报送);

2.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(见附件2)(电子与纸质同时报送);

3.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见附件1)(此表电子稿不用上交,纸质稿一式一份,上交时按初审名单备案表的顺序排列)。

请各系于 10月24上午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工部办公室,电子邮件发送至tmzzb@zafu.edu.cn

五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

学院得到省教育厅的批复名单后,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。

附件: 1.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
2.2010-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

一一年十月十八日

  • 附件1: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.doc 下载
  • 附件2:2010-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.xls 下载
  • 附件3:2010-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.doc 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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