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质量管理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学建设项目检查与验收工作的通知

【来源:  编辑:  时间:2011-10-19  浏览:
各系(部、中心),有关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,提升教学建设水平,学院决定于11月上旬开展教学建设项目的检查与验收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与验收项目范围及标准
1.2008年、2009年、2010年立项建设的省、校、院级精品课程
依据相应级别的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标准,查看课程网站建设情况,观摩课堂教学,审核课程建设报告及相关内容等。
2.2008年、2009年、2010年立项研究的省、校、院级教学改革项目
主要查看项目进展、经费使用情况、项目研究和实践成果等。
3.2008年、2009年、2010年立项的院实习基地建设项目
主要查看实习基地进展情况、合作内容、经费使用情况和学生受益情况等。
二、检查与验收要求
(一)项目负责人
1.验收项目:精品课程应撰写验收自评报告,并按评估指标体系将备查材料装盒;教学改革项目、实习基地建设项目填写项目验收(结题)申请表,备齐相应的佐证材料。各验收项目应做5-8分钟的PPT演示汇报材料(校、院级一般教改项目除外)。
2.中期检查项目:项目组依据立项申报书及实施计划,撰写项目中期进展情况报告。
(二)系(部)层面
1.各系(部)对本单位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工作,及时发现问题,提出整改要求。
2.自查结束后,系(部)撰写《教学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展报告》。
(三)学院层面
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资料审查,对验收(结题)的精品课程、重点教学改革项目、实习基地项目进行重点审查,召开项目汇报会,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。
三、其它事项
(一)请各系(部)高度重视教学建设项目的检查与验收工作,检查验收结果及《教学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展报告》将作为考核系(部)教学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。
(二)根据人事职称评审要求,所有教学建设项目须通过验收(结题)后才能计入工作业绩内容。
(三)不能按时验收(结题)的项目,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,该项目将列入下一年度验收(结题)计划。各教学建设项目只能延期一次。
(四)对于经延期后仍不能验收(结题),或不主动延期也不申请验收(结题)的项目,将取消该项目,收回剩余经费,按未通过结项处理。
(五)《教学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展报告》、验收(结题)项目的自评报告与结题申请表、中期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报告、项目延期申请表等(纸质一式两份,附电子文档)由各系(部)统一收集,于10月28日前报教学质量管理部(联系电话:63802912,内线9292911)。
(六)有关项目评估标准及填写的表格,请至天目学院网站“教学科研-下载中心-教学建设与改革”中下载。
附件:2011年度教学建设项目检查与验收一览表
二○一一年十月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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